□王 宁 陈世海

2011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把推动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工作实绩作为文明创建的主要内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获得用之不竭的工作动力,推出层出不穷的创新举措,营造了凝心聚气的和谐氛围,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业务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市司法局先后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完成责任目标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逐渐扩大,树立了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信任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提高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

市司法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殊意义,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性。

为此,市司法局党组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坚持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重视到位。该局党组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举足轻重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凡是涉及精神文明建设上的重大原则性问题都组织召开党组或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以便统一思想;逢会必讲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以便做到常抓不懈。二是组织到位。该局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亲自担任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重点抓、专职机构全力抓、机关部门配合抓,形成了纵向逐级负责、横向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部署到位。该局通过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提出年度目标和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安排。四是落实到位。该局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管理和统一考核。

以人为本——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

市司法局把坚持以人为本、打造一流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靠榜样带动人。该局从抓班子建设入手,做到民主集中制与领导分工负责制相结合、党组成员集体议事与党内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努力提高党组成员自身素质,处处讲廉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团结,做到筹划工作分析探讨在前、部署工作动员说服在前、落实工作以身示范在前、总结工作调查研究在前,用领导班子的团结和领导干部的人格力量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靠政策引导人。市司法局党组提出“以业绩论英雄”的用人理念,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率先开展“比一比、评一评”能力型机关建设活动,按照抓队伍促工作、抓机关带系统的总体要求,比学习,评谁的学习效果好;比工作,评谁的工作成效大;比形象,评谁的形象高,并将“比评”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相结合。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创造力。

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靠典型激励人。该局积极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革命先烈、先进人物事迹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司法老杨》、《乡村调解员》、《守望和谐》、《英雄赞歌》等主题教育片,举办法律服务人员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唱红歌”活动、“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红七月、干实事”活动,进一步坚定干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警收看《共和国反贪风云》等系列纪录片,参加廉政书画展、“大别清风杯”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和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做到时时警示、警钟长鸣。

四是积极开展人文关怀活动,靠感情凝聚人。为了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该局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雷丽萍带头与普通职工谈心,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难题;定期接访法律援助当事人,认真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逢年过节和离退休老干部过生日时,该局领导都会送去生日蛋糕和慰问品。

创建载体——精神文明建设的途径

市司法局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活动,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和谐环境。

加强机关环境卫生整治。该局一是认真抓好机关“五化”工程。即物品摆放美化、公共面积绿化、办公区域亮化、机关环境净化、临街道路硬化。二是切实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强力推进以“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包环境”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制和小区物业管理制,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积极与沿街商户、业主沟通,认真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共同做好城市环境整治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安全工作。继续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和局机关夜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和节假日排查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风险意识,全年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形式。该局一是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通过礼仪宣传、礼仪教育、礼仪养成、礼仪实践,着力提升全体干警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塑造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二是开展“文明家庭”、“文明科室”评选活动。积极倡导团结互助、睦邻友善的邻里关系,树立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公仆意识,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三是开展各种有益干警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竞赛活动,让广大干警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四是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用爱心去关注每位留守儿童,切实解决他们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五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广大干警为农民工送温暖、献爱心,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为魅力信阳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现象。七是开展“文明中原”系列活动。以提高文明素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为抓手,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塑造形象——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

市司法局将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

进一步加强形象建设。该局设立《信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栏》和《信阳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栏》,通过政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八件实事承诺”,受到了社会好评。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印发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表、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实施“金手杖”工程,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融洽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提升“窗口单位”服务形象。该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实行承诺责任制,重点解决“冷、硬、拖、卡”行为,强力推行规范服务和优质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切实做到服务规范化、办事程序化、内容标准化、制度具体化。实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要求干警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深入推进“让人民满意”活动。该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2011年走访群众100余万户,为农民工、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卡数万张,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知晓率、满意率大幅度提升。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市司法局通过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注入了无限生机和活力,精神文明创建的累累硕果,更是司法行政人辛勤浇灌的收获。我们相信,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