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东辉)2011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积极推行“二访制”,进一步完善不捕案件办理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访制”,即检察机关在对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前,都要到案件当事人家庭、社区、学校、单位进行实地探访,了解嫌疑人平时表现,听取双方意见,掌握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决定不捕后,在适当的时机到当事人家庭和所在社区进行回访,详细说明不捕的法律依据,进行相应的释法说理及法制宣传工作,听取当事人亲属和社区居民的回馈信息,考察案件办理的综合效果,分析总结发现的问题,制定帮扶措施等。

该院推行“二访制”以来,没有出现因不捕决定发生双方当事人上访和公安机关提出复议或复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