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杰 邢 强)12月27日,年近七旬的退休教师王世凯在其老伴的搀扶下,来到息县检察院,他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俺们的事已经十多年啦,如果早到检察院申诉,也不必跑这么多年的冤枉路了!”至此,一起经济纠纷成功被该院化解。
1998年7月,时任息县城关镇小学教师的王世凯,因和他人发生经济纠纷,法院判处其偿还欠款,随后将其工资强制扣发。不久,他又因患脑溢血留下后遗症,神志不清。他的家人对此纠纷知之甚少,认为判决不公,于是老伴就带着他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十多年来,他们对有关部门的说理答复始终不服。
2011年11月14日,王世凯在老伴的陪同下,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息县检察院民行科申诉,请求帮助查清事实。
了解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后,检察官们心里沉甸甸的。由于工资被扣发,加上体弱多病,这两位老人的生活十分艰难,并且为了讨个说法,来来回回奔波十多年。尤其让人心酸的是,他们对判决生效多年的案件不知从何说起,也说不清自己应该承担多少欠款、目前已经偿还多少钱、书写几张还款条据等。
“老人家放心吧,我们一定把你们的案件查个明明白白!”带着对老人们的承诺,息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调阅法院原审卷宗、查阅申诉人的银行工资账户变化以及法院执行部门的执行记录等,同时,奔赴市县两地,寻访当年办理纠纷案件的工作人员,并且走访调查申诉人的工作单位。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该院办案人员终于弄清了此申诉案件的来龙去脉。
1998年7月15日,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王世凯一次性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某单位(学校)在1.8万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之后,王世凯签收了判决书的送达回证。在这十多年里,他共计还款4万多元,剩余欠款5000多元。但是,法院执行部门并没有向他出具完整的还款清单,且为其保留的生活费较少。针对这一情况,息县检察院依法向执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立即纠正上述工作中的瑕疵,并留足申诉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12月22日,办案人员专程赶到王世凯的家中,把此案的办理情况给予了反馈,劝说他和家人应当尊重事实及法律,对于尚未偿还的余款,应该尽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切实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
搞清了自己的事情后,这两位老人感慨万千,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们,俺们就是交本(去世)也能把眼闭上!放心吧,俺们听你们的,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把钱还完。”三天后,他们专程来向检察官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