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彦

就那么没来由地喜欢上了《流转》,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聆听。那种能穿越时空的前奏仿佛能将前世今生像画面一样不停地切换,让人恍若置身在梦境。夫君不以为然地否定了我的感受,他说还是《缘分五月》好听,用“只有相爱相知相依相偎的两个人,才能相伴走过风雨旅程”来泯灭我的《流转》。

起身嗤之以鼻,懒得争论。

当我在儿子房间正用毛笔煞有介事地挥毫泼墨的时候,夫君从背后提过我的笔,在纸上写了四个字:流转初恋,并一脸坏笑地望着我,一种窥视成功的姿态。呵呵,恶心。我既没有新伴侣也没有旧情伤,无非就是喜欢一种演奏,干吗搞得这么多事?低下头,依然写我的毛笔字,任他悻悻离去。

我不懂书法,更不懂其中的内涵。十一期间,孩子去姨爹家带回了许多毛笔。看他兴趣这么高涨,便买了墨汁,将家中一个小小的紫砂壶洗净盛水。没有砚台,那就用烟灰缸代替了。置墨缸内,将紫砂壶的清水逐渐加入,调制适宜为止。让儿子端正坐姿,浸润毛笔,舔去多余的墨汁,以正确的方法执笔练习。我心里暗想:什么时候该去买一本毛笔字帖来让他临摹。就在我思忖的一瞬间,儿子已经在雪白的纸上涂起了乱七八糟的“蜘蛛”体。我耐心地传授着仅有的知晓,不料那小子将笔一丢嚷到:妈啊,我的钢笔字都没写好哪会写毛笔字啊?太难了!

罢罢罢,一边去,难得这么大的架势,我自己写,权当一种乐趣呵。不管写的好坏怎样,我发觉自己真的喜欢上那种用笔尖行云流水的感觉了。或轻或淡,随情流溢。每一个有兴致的日子里,就在儿子的房间,静静地习字,默默地自娱于其中。时间总是过得飞快,却不见我的字体有长进。怎么看都没有毛笔字的风范,依然和钢笔字一个行头。

呵呵,无所谓了,一种爱好就是一种乐趣,能从中找到快乐,就是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