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虞 静 钱洪波 冯德平)为进一步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水平,增强活动效果,今年以来,新县采取“抓领导、抓示范、抓宣传、抓督查”四项举措,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抓领导“一把手”负责。该县常委会就进一步提升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水平进行专题研究,召开各乡镇(区)、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履行职责,做到“三个亲自”,即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参与。调整县委“创先办”督导组,指定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副部长负责督查工作;将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兑现承诺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记入干部实绩台账。
抓示范以点带面。该县通过各级党组织织推荐、申报,“创先办”检查组实地查看等形式,确定50个县级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对照《县级示范点建设细则》规范建设示范点,从整体思路、活动载体、阵地建设等方面高标准规划、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以点带面,为各级各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榜样。
抓宣传扩大影响。该县制定中、长期宣传报道方案,对“创先办”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充实,明确各工作组、媒体职责。县电视台设立“争当红城先锋,推进创先争优”专栏,并开设4个小专题,每天至少播出一个专题、两次公益广告或滚动标语。《今日新县》每期报道创先争优新闻不少于2条;该县党建网每周信息更新不少于2条;“创先办”每周下发《简报》不少于1期,每周向上级“创先办”、社会媒体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
抓督查务求实效。该县实行督查工作常态化,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三轮检查:第一轮是各乡镇(区)、县直单位进行自查,分别上报20%先进单位及较差单位;第二轮是组织16个乡镇(区)、县直9大系统进行交叉检查,分别上报20%先进单位及较差单位;第三轮是由“创先办”进行重点督查,对第一轮、第二轮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单位和较差单位进行核实,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年终给予表彰;对较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依然没有变化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向县委提出诫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