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光山县法院党组团结带领全院干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基层法院”,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在全市法院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三甲,被评为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2010年,光山县法院因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

一、创新司法管理机制,维护公平正义

(一)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光山县法院制定和完善了《法官绩效考评办法》、《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等规章制度,结集编发了《光山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的制度体系。

(二)实行跟踪问效,做到质量与效率并重。光山县法院一是推行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将量刑的具体过程置于控辩双方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强化案件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三是实行案件督办制度,通过发督办函,促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力争缩短在法定期限一半时间内及时办结。四是认真开展案件大评查,提高案件质量,杜绝瑕疵案件。五是开展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释法答疑,查摆整改问题,不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探索执行新路径,巧解执行老顽疾。光山县法院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执行积案百日攻坚”等系列活动,设立“执行110”工作室,促进执行工作有效开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以及时有效保护。

(四)消化与预防并举,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光山县法院一是建立立案信访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二是落实办理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制和审理案件信访责任终身制。三是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突破月”活动。

二、创新司法为民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一)转变工作理念,在“大调解”格局中发挥作用。光山县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室,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适时展开调解;开展“大走访、大回访”、“法官村长工作机制”等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其进一步扩大。

(二)丰富便民措施,让群众得到贴心服务。光山县法院一是设立“绿色通道”,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拖欠农民工工资、涉老、涉农等案件,一律当日立案,快审快结。二是设立假日法庭,解决当事人参加诉讼时间与生产劳动工作时间相冲突的问题。三是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和接待服务中心。四是办好承诺的“十件实事”。五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社会了解法院,了解诉讼程序,了解审判过程。

(三)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办到群众身边。光山县法院改过去坐堂问案为携卷下乡巡回办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复杂、当事人生活困难、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开到案发地。

(四)开展司法救助,让特困群众感受司法阳光。2008年以来,光山县法院共落实司法救助500余件(次),减缓免收诉讼费85万余元。

三、创新司法能动机制,服务发展大局

(一)围绕大局抓审判,创建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光山县法院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加大对妨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犯罪活动的惩处力度,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以及其他农用物资等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刑事犯罪,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抓审判,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光山县法院制定《服务和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设立8个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便民服务联系点,派驻法官,随时随地提供法律服务。

四、创新队伍建设机制,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近年来,光山县法院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活动,使全院干警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通过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绩效考评等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社情民意的能力、法律精神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落实接待当事人的“三个一”,即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声送语。坚持以“五个严禁”推进司法廉洁,对案件评查、二审改判、发还、涉诉信访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按本院相关规定严格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