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万心亮)元旦、春节即将临近,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浉河区柳林乡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严格零售网点审批许可。该乡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对零售单位的资格审查,对所有申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网点逐一进行检查,合理规划经营网点布局,业主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加强经营人员安全培训。该乡组织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负责人,集中开展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人员要求、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安全销售”等为内容的专题知识培训,并发放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宣传单》、《柳林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安全管理告知书》等学习资料,要求销售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
落实经营业主主体责任。该乡要求零售网点严格执行经营许可规定,签订《柳林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承诺书》,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配备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禁火标识,并做到“六不”,即不经销无浉河区统一安全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产品,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烟花爆竹产品,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燃放的产品,不经销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及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自行运输烟花爆竹,不超过规定限量存储烟花爆竹等。
做好日常监管隐患治理。该乡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无证经营、从非正规批发单位进货、销售伪劣烟花爆竹制品,经营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三无”产品一律收缴,对一证多点、流动销售、无证经营摊点,坚决取缔,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