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军
在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中,市司法局党组把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八件实事之一,尽力做到应援尽援,真正解民忧、济民困、稳民心,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11月29日上午,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接待室内异常热闹,来自浉河区吴家店镇的涂女士献上精心制作的“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锦旗,她泪流满面地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一遍遍说着感激的话……
事情还要从2010年3月24日说起,当天18时57分许,被害人聂某驾驶摩托车沿312国道信阳段由西向东行驶至吴家店派出所东30米路段处,在机动道路内与道路南侧机动道路内停放的被告冷某轻型货车相撞,被害人聂某倒地后被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碾压,造成其当场死亡。后经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被告冷某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害人聂某也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容易,处理起来却十分艰难。因双方互相推诿扯皮,最后导致涂女士连对方当事人都找不到。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涂女士找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
接案后,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案情及时向市司法局党组作了汇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听取案情汇报后,当即指示市法律援助中心予以受理,并要求从事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工(被害人聂某为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高度上,予以充分认识,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法律阳光的照耀下生活得更有尊严。
根据市司法局党组的指示,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责任心强、能力出众的刘荣华律师承办此案。刘荣华接案后发现申请人只能提供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至于肇事车辆是否投保、保险公司是哪一家、其他被告住在何处、如何联系等情况一无所知。案情十分棘手,办案过程困难重重。
在案件办理的关键时刻,雷丽萍多次过问,亲自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指导办案方向,大力支持律师办案。在市司法局党组的支持下,刘荣华多次到交警大队查摸案件线索,3次到驻马店、明港镇、双井办事处落实被告人,在取得翔实证据的基础上据理力争。尤其在认定被害人是否为农民工的问题上,由于同被告人及法官意见相左,合议庭还是不能认定,强烈的责任感促使刘荣华不甘心,其再三向办案法官据理力争,最终使法官接受了刘荣华的观点。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法院判决各被告人共赔偿申请人30余万元。胜诉并没有使刘荣华满足,如数拿回赔偿款才是维权的最终目的。于是,刘荣华又多次督促各被告人,最终使涂女士如数领回赔偿款,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