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检察院
实行不捕案件“三备案”制度
本报讯 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不捕案件中,实行不捕案件“三备案”制度,实现了不捕案件内部审查“无缝”监督,有力地提高了案件审查透明度,确保了不捕案件质量。
该院将不捕案件向市检察院侦监处、本院监察科、控申科三部门递交备案材料,对不捕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同时,由监察科对不捕案件的执法执纪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由控申科对不捕案件的信访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该院自不捕案件“三备案”制度实施以来,共不捕案件的37起,未出现一起错不捕案件、涉诉上访案件和违纪现象。
(高尤玲 周 辉)
商城县检察院
推行“1246”工作模式
本报讯 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作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推行“1246”工作模式,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建立一个专门机构,即:风险评估办;完善两项制度规范,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办法》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办公室工作规程》;抓住四个工作环节,即:评估情况确认反馈、处置情况动态反馈、办案部门风险评估预警、控申接待风险信息分析;推行“六个一”工作方式,即:一案一评估、一案一调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化解、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总结。
(胡正凤 刘东辉)
光山县检察院
开展学习人民检察史活动
本报讯 为了使“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得到深入发展,在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之际,光山县检察院通过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开展学习人民检察史活动,深入了解了人民检察走过的风雨历程,以史为镜,鉴往知来,进一步激发干警对检察事业的认同与热爱,进一步增强干警法律监督的责任意识和执着追求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感。
活动中,该院一是召开党组会,拟订活动意见,明确活动措施,使学习人民检察史活动宣传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召开全体干警会进行动员,深刻领会学习人民检察史的重要意义,明确学习教育的内容。三是购买“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丛书”、“共和国检察60周年丛书”等资料供干警学习。四是对选拔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人民检察史知识竞赛的干警进行培训,通过竞赛掀起学习研究人民检察历史的热潮。五是探索建立学习、研究人民检察史的长效机制,并将其纳入2012年度检察教育培训的课程。(晓 梅 新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