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卫东 罗明海)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坚持把做好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把好“五关”,有效减少了执法办案风险。

把好“责任关”,确保风险责任“零死角”。该院成立执法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对执法风险进行排查评估。采取目标挂钩、奖惩促进、首办落实、跟踪督办、问责追究等措施,使执法风险防范处置形成人人有责、业务部门整体联动、全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把好“质量关”,力争风险源头“零发生”。该院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从源头减少执法风险的发生。一是将执法风险评估及处置作为案件质量流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人;推行“阳光执法”,把各项办案制度、纪律、流程上墙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二是制定了错案追究机制,对因办理错案、执法行为不当等引起涉检上访的责任人,实行政治、经济双重处罚。三是为执法办案干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把好“发现关”,确保风险发现“零遗漏”。该院一是在控申窗口接待中及时发现信访风险。二是在案件办理中同步发现信访风险。三是在巡访、下访中提前发现信访风险。

把好“评估关”,确保风险预警“零出错”。该院一是按照案件性质、紧急状况、形成规模、激烈程度和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与影响等,将执法风险分为两级。即: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决定有明显意见、有明显信访苗头、存在较大息诉困难的为一级;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拟作决定有接受倾向,但存在部分疑虑和意见,没有明确息诉表示,存在不确定信访因素的为二级。二是按照“谁主办、谁评估”和“分级评估”的原则,要求案件首办责任人和信访接待人员对信访风险作出评估。三是案件信访风险由首办责任人初步判定风险等级,及时报科室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或检察长进行分级审核。

把好“化解关”,确保风险化解“零反复”。该院一是根据风险等级,需控申部门和首办部门联合化解的案件,由案件首办责任人或首办部门会同控申部门自行妥善处理;需执法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化解的案件,主办部门和控申部门将案情上报,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建议。二是对首办部门和首办责任人评估、处置工作进行定期督查。三是对疑难复杂的涉检信访问题,执法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积极向固始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召集案件所涉及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解决方案,使问题得到高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