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学忠
在人的一生中,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许许多多的国事、家事,公事、私事,大事、小事等无数的事。其中,多数的事,形同过眼云烟,转瞬即逝,不留什么记忆。然而,有些事,特别是刻在“心”里的个别小事,虽然岁月沧桑,时隔数十年之后,却时时浮现脑海,历历在目,久久不能忘怀。
记得我八岁那年,因做错了事受到母亲责打,一气之下我向村外小路狂奔而去以示反抗。怕出意外,母亲在后紧追不舍,一双小脚怎能追上我这八岁顽童。无奈之下,母亲边追边痛哭起来。母子连心,看到这种情况,我再不忍跑下去,回过头来哭着扑向母亲的怀里。回到家后,母亲让我坐下,满含深情地对我说:“儿啊,你可知养不教父母过呀!”接着给我讲了一个让我终身受益的故事:很早以前,有一对夫妇一连生育五个女儿,被邻里戏称家有“五凤”。在那重男轻女的年代,世俗观念:家无子嗣,谁续烟火?夫妇俩日夜揪心发愁。到了他们四十三岁那年,喜从天降,生一男孩,夫妻如获至宝。等到进入学龄,夫妻俩把孩子送进学堂,可是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伙同一些顽皮孩子滋事生非,闹得四邻鸡犬不宁。对于这些情况,这对夫妇熟视无睹,一味迁就。及至长到十几岁,这孩子越变越坏,由小偷小摸变成江洋大盗,还害了多条人命,被官府判处极刑。行刑那天,夫妇俩赶到刑场为儿子“送行”。斩桩上儿子向母亲提出一个要求:最后再吃母亲一口奶。母亲允诺,宽衣解带将乳头送进儿子的嘴里,没想到儿子竟狠狠地将母亲的乳头一口咬掉。当时血流如注,这位母亲疼得昏死过去。儿子对着昏厥过去的母亲狠狠地说:“我恨你!”这位母亲苏醒过来后,悲痛欲绝,哽咽中只说了一句话:这都是我的错呀!……这则寓意深长的故事,使我在似懂非懂中体会到伟大母亲的良苦用心,它深深地铭刻在我幼小的心灵,让我终身难忘,并把它传给儿孙们。
无独有偶,在现实生活中,我就亲眼目睹了一件与上述故事非常相似的案例。也有这么一对夫妇。那是还未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他们一连生育四个闺女,年过不惑,喜得“贵子”,夫妻就视若掌上明珠,无论大小事,一切顺着孩子行事。儿子长大后,更是骄纵,和其他孩子闹纠纷,从来都说人家的孩子不对,为此,与邻里交恶。孩子在外偷鸡摸狗回来,夫妇俩不但不加责备,还夸儿子聪明有能耐,以至后来儿子发展到先做“家贼”,后偷邻里,吃喝嫖赌,行凶杀人。一次他向母亲要钱,没有如数付给,竟用刀将母亲砍伤。在一次赌债纠纷中,将其同伙连砍七刀,逃跑中被一过路民警发现,搏斗中,一刀刺向民警,中及心脏,民警当场身亡。因案件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入狱后儿子被判处死刑。执行前这位母亲前去探监,哭着问儿子最后有什么话留给爹娘。儿子回答:我现在是一悔二恨。悔的是自己以前的作为,恨的是父母的溺爱害了我!随之两声正义的枪响结束了这个年仅十九岁年轻的生命。刑场外,这对年近七旬的夫妇,捶胸顿足,老泪横流,追悔莫及。
如今,众多的独生子女家长把孩子奉若家里的“小皇帝”,简直是百依百顺,对其缺点错误一味的容忍,这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诚然,爱子之心,人皆有之,舐犊之情,天性使然。但是,疼爱不等于溺爱,合理的宽容不等于一味的姑息迁就。对孩子溺爱那不是爱是害。自己酿造的苦酒只能自己喝,自身结出的苦果也只能自己往肚里咽。上述那血淋淋的事例,让人刻骨铭心、痛心疾首的惨痛教训,难道还不足以让人猛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