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文斌 熊林高)近年来,我市把建立健全计生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举措,促进计生幸福家庭建设,增强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
一是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工作。目前,全市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人员共计30.7万人,2011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7300多万元。
二是做好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严格程序,核定2011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2886人(累计15283人),新增特别扶助对象163人(累计1330人)。按照省有关要求,全市共确认“半边户”奖励扶助对象159人,并将个案信息及时录入到国家农村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积极推进“新农保”优惠计生户工作。潢川县、罗山县、新县等3个国家试点县在办理“新农保”工作中,在入口上政府为计生家庭每人每年多投入100元。非试点县区也已积极行动,落实有关政策。
四是为农村政策内双女结扎户购买养老保险。全市共确认政策内双女结扎户对象34843人,办理双女养老保险工作正顺利开展。
五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确定在浉河区和罗山县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浉河区选择报晓新村、大拱桥2个社区,罗山县选择竹杆镇作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