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广义)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目前,全市共排查项目470个;排查问题138个,已整改117个、整改率86.9%;查处案件52起,党纪政纪处分86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

我市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以查案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以查案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对来信来访及各种案件线索设专人受理和登记,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对各种来信来访及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处理,梳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并采取领办、协办、联办等灵活多样的办案形式。对一些社会关注程度高、有具体线索的信访件,市治工办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及时调查,及时结案。

在专项治理中,我市彰显“两大特点”,即关注热点、解决难点,着力解决民生工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市对标准粮田项目建设、大中型沼气项目建设、退耕还林项目建设、水利项目建设进行全面检查,对典型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给予3个县区农业局长、2个县区林业局长及水利局长党纪政纪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000多万元,社会反映较好。在解决难点上,我市一方面加大对违规招标案件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建设,做到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行为规范化和管理制度化,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行为。

同时,我市在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中做到“三个结合”,即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与注重预防相结合,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2010年,市治工办牵头就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大规模集中督查活动4次,将督查情况向全市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做到“每周一例会、月月有报表、季度有检查、半年有总结”。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发改、环保、建设、财政、规划等多个部门,我市建立了30多个廉政风险点,定期邀请社会代表进行走访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

一手抓惩处,一手抓制度建设。这是我市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又一特点。针对项目建设实行财政报账制后,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只管事不管钱、财政部门管钱不管事、形成监管“两张皮”的问题,我市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原始票据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全部复印,建成辅助账目,以便事后监管,并先后出台了《信阳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信阳市工程项目建设约谈制度》等一批规范性文件,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市场机制、规范中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