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创先争优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部署中明确提出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是体现在口头上,而应落实在行动上。本报今天重点推出和谐社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度报道,进一步营造全市上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让“科学发展上水平、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浓厚舆论氛围。

□本报记者 常 征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是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基于上述认识,去年3月以来,信阳工业城城东办事处和谐社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以创新社区工作机制,完善社区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社区工作基础,推动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八大员”试点工作,不断积累经验,致力作出示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每位党员都能成为一面旗帜。

“八大员”内涵

“八大员”,即政策法规宣传员、党务政务监督员、平安建设协管员、民情民意信息员、就业保障协管员、产业园区管理员、勤劳致富帮扶员、安全生产协管员。

政策法规宣传员——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党的政策和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协助村(居)“两委”做好村(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本村(居)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了解村(居)“两委”班子决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理念和政策法规,积极当好村(居)“两委”班子的参谋助手;调查掌握群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无违反村(居)现行方针政策的现象,发现问题苗头,上门积极做好工作并及时报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社会性事务、政策性事务和法律性事务的咨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做到法制性和服务性相统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完成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交办的群众信访及法律咨询有关的工作。

党务政务监督员——收集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呼声,特别是反映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有关政策、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和上级有关精神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传达;积极参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配合村民代表会等组织,对党(村)务公开进行监督,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反映情况;向群众传播致富信息,当好发展经济的带头人,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促进社会稳定的和谐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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