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从今天开始,本报刊发来自平桥区人民法院的系列报道,分别是《审判执行:能动显高效》、《民生司法:群众受保护》、《接受监督:虚心求进益》、《队伍建设:廉洁出形象》。这是该院坚持公正司法、为魅力信阳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的一个缩影。从中可以说明一点,在我们勇当中原经济区建设前锋的时代进程中,任何一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都在于“做”。

本报讯(记者 王 博 通讯员 王志强 张明丽)拥有“全省刑事、行政审判先进单位”、“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系统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的平桥区人民法院,面对社会转型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该怎样做到“司法为民”?该院院长步辉坦言:自觉主动,能动司法。截至目前,该院已受理各类案件1955件,审结执结1889件,结案率达96.6%。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06件,结案198件,结案率达96.1%;受理执行案件289件,执结262件,执结率达89%。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用“五个以”促方式转变,即: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司法理念,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以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为重点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以保障民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重点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为重点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以缓解“执行难”和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执行工作。

结合平桥区实际,该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在辖区各乡镇、办事处设立巡回法庭、巡回办案点,明确规定各业务庭室巡回审判率必须在审理案件数的50%以上,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以来,该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率达72%。与此同时,该院通过加强教育、业务培训、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实行定期通报和问责制度等,倾力打造“铁案工程”。今年以来,该院的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一点五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