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罗山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保驾护航。
该院一是强化打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在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欺行霸市、强装强卸、敲诈勒索、阻工闹事等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为经济建设打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健全调判机制,切实化解矛盾。建立健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社会法庭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实行全程调解、全面调解、全员调解的“三三制”调解法;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推行社会法庭、推行人民陪审团等举措,促进社会矛盾及时有效化解,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的发展氛围。
三是完善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水平。高标准建设功能完善的立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施“天平计划”,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全面落实“十件实事”,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聘请社会特约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健全督查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禁令,保障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