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红星  韩业应)日前,以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雒建国为组长的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检查组,深入我市五县两区,对申报的规范化司法所逐个验收,对国家发改委下达的第六批7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司法部统一的新人民调解格式文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省司法厅检查组采取“看、查、听、问”的方式,严格按照“省级规范司法所”的评定标准,对这次迎接验收的14个司法所进行了检查验收。每到一处,省司法厅检查组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工作台账、调解卷宗,重点对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办公用房、各种规章制度、办公经费落实、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同时听取了所在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的总体评价,与干警进行亲切交谈。通过实地查看验收,省司法厅检查组对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第六批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人民调解卷宗使用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信阳市司法所建设工作各级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建设规范,成效显著。”

在规范司法所建设中,市司法局紧紧抓住“规划、资金、管理”三个环节,帮助各县区司法局突破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难点,顺利完成了基层司法所房源落实、内部装修、办公设备配备、外观标识设置等各项工作,为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出台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所规范建设的“六有”标准,并把2011年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年”,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局长工程”来抓。二是克服困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如期进行,第六批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在土地征集困难、资金较少的情况下,已经建成3个,并严格按照司法部标准图纸进行施工。三是加强督导,实行处级领导包县区司法所建设制度,促进了司法所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省司法厅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创新方法,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