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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新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步骤分为摸底排查、集中查办、整改处理、回访问效等四个阶段,主要着眼于解决问题、群众满意、停访息诉,切实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建章立制促规范,把小案件办出大成效
“这些案件虽都是‘小案件’,但查处后社会反响很大!特别是我们在此基础上巩固成果,放大治理效应,真正把‘小案件’办出大成效。”新县纪委办案人员曹建民说。
建章立制,是深化办案效果的重要途径。新县纪委在每一起案件办结后,都认真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督促发案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形成了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查办案件是手段,教育干部才是目的。新县纪委实行“一案双教育”制度,一方面,加强对涉案党员干部的教育,对轻微违纪、构不成立案的党员干部实施诫勉教育,由纪检干部对其进行警示性谈话;另一方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此次专项治理中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违纪案件通报》,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在专项治理中,针对群众反映基层干部截留套取农村低保金等问题,新县纪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认真作出决策,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农村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对1.1万户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清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33户,查处违纪案件2起。通过治理,整改纠正了一些突出问题,规范了农村低保管理工作。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人心。新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农村涉财信访问题专项治理中,突出“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关注民生诉求,着力排查问题,注重查处纠正,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老区广大群众看在眼里,喜在心中,记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