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锐)日前,记者从市卫生局农合办了解到, 2012年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已经下发。新补偿方案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住院报销上限直接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重大疾病也有了新的补偿标准。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规定,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90%;县级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0%;市级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提高为70%;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0%。此外,2012年1月1日后,如果一个参合患者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6万元,那么,扣除起付线后,则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对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10万元的参合患者,则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从2012年起,这个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在乡、村医疗机构门诊看病也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