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博

被誉为“豫南明珠”的南湾水库库容16亿立方米,是市区近80万人惟一的饮用水水源。随着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污染让南湾水库的水质迅速向三类标准滑落,严重威胁到市区市民的饮水安全。

2007年,在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数十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切实加强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议案》。当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了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分组审议时,与会人大代表认真分析了污染原因:南湾湖周边及其流域上游居民的生活污染、养殖场畜禽粪便直排入库、农用机动船的油污外泄、湖边茶山上的农药化肥污染等。同时,造成治污成效不佳的原因还有:各级政府未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基层管理严重缺失,对污染放任自流;管理体制不顺,保护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协作等。

市政府针对这次会议形成的专项审议意见,立即部署,全面排查、清理库区的污染面源,将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到人;同时出台了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将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库区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范筹。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人大的审议意见落实得如何?综合整治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成效?2008年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了解到:一年多来,各项整治措施得到初步落实,南湾湖水质污染得到初步缓解,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依然存在,沿湖农家餐馆有增无减,畜禽粪便污水仍然直排入库……

如何才能建立治污长效机制,取得根本性成果呢?“必须寻求立法层面的突破,使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信阳代表团提交了关于立法保护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的议案。该议案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并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高票通过。该《条例》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崭新阶段。

2010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情况显示,该《条例》的实施情况基本令人满意,主要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治理,水质正逐步好转。

“尽管南湾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尚未全部解决,已经解决的问题还可能重新出现。如果保不住这一湖清水,我们将愧对百姓、愧对子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语气仍不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