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一民

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代明君,也是历史是好较能够听得进不同意见的皇帝。不过他也是有强词夺理、文过饰非的时候。

李世民喜欢打猎,经常是左牵黄、右擎苍,带着大队人马四处游猎。皇上出行,地动山摇,沿途官民迎来送往不说,还需要动用大批百姓修桥垫路。为此有大臣上书批评他游猎太频,烦民扰民。李世民不高兴,就找个理由辩护说,现在天下太平,但武备不能放松。我带着大伙儿去打打猎,哪有什么烦民?经皇上的金口这么一说,老母鸡变鸭,打猎就是“武备”,就是居安思危,就成了关系国家安危的大事。

李世民身为至高无上的皇帝也要为自己打猎找个好理由,可见做事有理没理绝不是个可有可无的问题。事实上,人世间很多错事、坏事都是打着“有理”的幌子,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法国大革命中罗兰夫人就曾愧叹:“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以行。”

不久前在报上看到湖南巨贪、柳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在狱中同反腐学者的对话,以及他写的《自述》,发现贪官受贿收红包也是很有理由的,而且有的理由还十分“雷人”。

比如曾锦春说:“上个世纪90年代我去邻省一个区考察。当时我们闲谈时,他们一个副书记说:‘红包收得多,说明我与群众关系好。’这个对我影响很大,原本是去考察他们纪委工作先进经验的,反而助长了我大胆收红包的收理。”你看,收受红包不仅是违法乱纪,反而成了密切干群关系的好事;官员红包收得多,不仅不是贪官,反而是“群众关系好”的好官。这个副书记为收红包找的理由堪称惊世奇言,唐太宗恐怕也会自叹不如。

现在贪官入狱后,很多人都检讨自己腐化堕落的原因。诸如“放松思想改造”、“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权力缺乏监督”、“心理失去平衡”等等。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他们似乎都没提到,那就是上面那个副书记作为“经验”之谈的“收红包有理”。

曾锦春第一次收红包也正是这种“有理”的收理作祟。他在《自述》中回忆了他第一次收红包的情景。这段文字不长,但颇能引人深思:

“1997年春节,临武县给我部一个副部长到我家拜年,拿来一个1000元的红包。我和老婆开始不肯收。他就:‘两瓶酒,两条烟,超过1000元。你不吃酒,不抽烟,送你还不好处理。一个红包方便多了。’我听了他的话感到在理,收下了红包。缺口一打开,几年来便收了红包礼金一百多万元。”

曾锦春收红包是因为“感到在理”。“在理”就是“有理”。既然有理,何不收之?至于这个理是不是谬理,歪理,是一己之理还是党纪国法之理,不知曾锦春有没有多想。最终曾锦春从“收红包有理”变为“没理”,从官场走进刑场。

做坏事也要扯个好理由,便理由再好听,坏事毕竟成不了好事,这好比打肿脸充胖子,无非是自欺欺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