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省高院作出了《关于开展向许朝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全省法院把学习许朝地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相结合,与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平安河南相结合,与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省高院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以许朝地同志为榜样,大公无私、心系他人,关爱群众、无私奉献,廉洁奉公、勤勉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中原而努力奋斗。
许朝地同志是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委会委员。许朝地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助北京白血病患者的崇高行为,经媒体报道,尤其是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侠肝义胆》节目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大反响和普遍赞誉。在17年的法院工作中,他先后办理过3600起法医鉴定案件,无一起错案,独立办理过文字鉴定30余件均无一起错案发生。自2009年4月担任执行局局长以来,执行了270余起案件,无一引发上访事件。许朝地先后被评为“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2010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