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明强 张 伟)9月28日上午,全市法院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首先学习了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和省高院《关于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一要做好正面宣传。各县区法院一定要重视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必须树立起自己的典型,多挖掘一些像许朝地、姜辉等事迹突出的典型。同时,要抓好今年年底集中宣传工作和代表委员的宣传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宣传。二要积极应对负面报道。对敏感案事件要提高警惕,要积极应对,不能漠然视之,不能推诿扯皮。对于可能引发负面新闻的,要贯彻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处理。一旦有负面报道,要迅速成立舆情应对小组、舆情处置小组积极应对,并向上级法院及时报告。三要加强通联工作。要注意与媒体、宣传部门积极沟通,定期排查媒体关注案件,正确引导舆论,建立与新闻媒体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