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冬明 刘 群)近年来,新县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理念,把当事人满意作为终极目标,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不断探索新方法,力促提高调撤率。

一是对待当事人要“热心”。该院要求干警对来访当事人必须做到热心,消除冷漠思想,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温暖。用热心的态度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辩解,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对待当事人要“诚心”。该院对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案件,要求法官必须给双方说明原因,消除当事人的误解,拿出真正为百姓办事的诚心,做到对当事人办事不懈怠。

三是对案件要“细心”。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办案前,必须熟悉卷宗,作好阅卷笔录,对难点和疑点以召开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做到应细尽细。

四是对待当事人要有“信心”。该院要求法官不论案件标的大小,都认真对待,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作为法官一定要有信心,对待当事人只要工作做到位,调解的有道理,多坚持几次,最终调解成功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