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游宏云 骆 健)为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积极与县公安局、县法院联合推行未成年人犯罪“分案办理机制”,将未成年人从共同犯罪中分离出来,单独审查、分案起诉,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实行“三见面五查清”制度,即必须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和所在学校教师见面,查清未成年人出生时间、家庭状况、案件事实、犯罪动机、合法权益是否受侵害。对于偶犯且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社会帮教措施的,大胆适用不捕、不诉,与固始县多家职业学校建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帮助失足青少年学有一技之长。同时,设立检察联络点,聘请学校维权志愿者和乡镇青少年维权联络员对留守儿童表现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动态。该院组织成立青少年维权办公室和志愿者服务队,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青少年维权在行动”专题节目,扩大青少年维权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