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为确保廉洁司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要求法官带案回访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共回访案件89件,回访涉案当事人112人次,未发现干警存在违法违规办案行为,当事人满意度在98%以上。

该院将本院办结的涉及民生的案件的当事人或亲属作为回访的重点,回访的被调查对象为办案法官、书记员和参与审案的人民陪审员,回访的内容为案件审理相关人员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法院“五条禁令”和信阳市委“五禁止、十不准”的情况及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是否满意。回访的案件从质量评查完毕后的案件中抽取,侧重于涉及民生的案件和执行案件,同时,对未被抽取的案件当事人有反映或信访、上级批转交办的案件也纳入回访案件。该院将法官带案回访当事人作为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