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版)
四、始终夯实自身建设这个关键,着力在提升良好形象上下工夫
突出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各项执法能力和水平。一要在抓党建带队建上下更大功夫。牢固树立“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广泛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争当“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岗位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要在培育作风养成上下更大功夫。通过扎实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接受一次再教育,认真审视“群众在我们心里的份量有多重,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要扎实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切实解决特权思想严重、工作不负责任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三要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下更大功夫。坚持警示在前、教育在先,以一贯之地抓好每月至少一次的示范和警示教育。认真抓好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廉政谈话等制度的落实,从制度上预防腐败。全面推行分权制衡、案件评查等举措,提高监督实效。继续落实好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对违反各项禁令者,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四要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更大功夫。坚持面向基层的方针,切实增强基层实力。要认真落实带薪休假、相关津贴、定期体检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确保广大干警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保持工作的干劲和活力。积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落实应由地方财政支付的配套资金,保证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以各项过硬的自身建设,提升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着力在增强党性观念上下工夫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制定的宏伟蓝图和目标,党已走过的90年光辉历程充分证明,我们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党,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无可争议、不可替代的领导核心。同样,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是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形势下,对于人民法院的工作,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怀疑,不能动摇,不能弱化,更不能虚化。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全市法院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主动为党委出谋划策,主动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主动争取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对遇到的困难和阻力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