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进忠)日前,市地税局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行政处罚“四项制度,一个标准”的要求,强化行政处罚预先审核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局一是严格程序,落实各项制度。按照行政处罚各项制度的要求,各单位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机构的审核,经法制机关审核通过后,由法制机关统一编制处罚文书序号,没有经过审核或者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处罚的,一律不予编号或提出变更处罚建议;二是严格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通过举办执法风险培训班、开展税收法制讲座、归纳宣讲典型案例等,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等理念,提高地税干部执法水平,力求处罚公平、公正、公开,处罚适当、合理合法,预防行政争议;三是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每年开展定期检查,对各单位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一个标准,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入手,重点对案件的定性、处罚标准、处罚依据,处罚程序等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监督。一方面积极落实处罚决定书备案审查制,加强对案件处理的后续环节的监督,另一方面对各单位在执行裁量权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并督促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