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 张 涛)近年来,罗山县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坚持情理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非诉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该院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注重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执行中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通过阐法析理和面对面交流,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与行政部门协商解决争议,自动履行义务;对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执行法官适时介入,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非诉执行案件72件,其中通过协调方式解决60件,占83.3%,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