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滨县法院在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为首的党组带领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优秀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基层法院”、“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集体二等功等殊荣。2009年,该院因工作成绩出色,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法院系统案例报送先进基层法院。2010年,该院再次被信阳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基层法院”,这是全市法院系统惟一一个连续4年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同时,2010年,该院在全市政法系统社会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前三名,受到了上级特别表彰。

不断强化审判监督,构建审判工作新格局

理顺审判业务关系,构建审判工作新格局。该院针对过去各审判庭职能交叉、职责重叠的状况,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监督4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调整,改变由一个部门一包到底的做法,分别由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不同部门承担,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

强化审委会指导职能,狠抓案件质量建设。该院一是加强审委会专业化建设。挑选学历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业务庭庭长为审委会委员。目前,该院有审委会委员12人,其中专职审委会委员2人。二是规范审委会工作程序。审委会的案件必须由分管副院长按照《淮滨县人民法院审委会案件管理办法》进行把关审批。在讨论案件时,由其他委员先行发言,主管副院长和院长随后发言。主持人将委员意见进行汇总,按多数意见拟定决议。

强化审判过程监督,努力提高审判质量。该院一是建立和完善质量效率评价体系。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试行)》、《督查工作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定,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从立案到审结至归档全程跟踪管理体系。二是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保障案件质量。制订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由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负总责,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制订各类案件评查标准,目前已完成评查135件重点案件的任务。三是通过开展庭审考评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已先后多次举行了庭审观摩活动,同时,按省高院的要求,积极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将裁判文书“暴晒”在阳光下,接受大众监督。

不断完善队伍监管,规范干警业内外行为

落实队伍监管责任。该院将队伍管理作为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坚持常抓不懈。“一把手”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年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该院制订了《淮滨县法院干警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分管部门发生干警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强化对审执权力的监督。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关口前移,将纪律监督渗透到审判和执行中,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使审判工作的审判监督和对审判人员的纪律监督相互依托,互相促进。

大力开展反腐倡廉。该院进一步健全违法违纪举报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在“窗口”部门设置举报信箱。2003年以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举报线索156件;对长期有反映而一时难以核实的,果断调整审判、执行岗位;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及时予以诫勉谈话。

□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