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规新

公共机构节能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关键之年,为顺利实现既定的节能目标,推进公共机构低碳新生活。笔者认为,还需进一步提高全体公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切实把握住节能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和加大保障力度。

一、提高认识推进公共机构低碳新生活

搞好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政治任务,其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国务院2008年以总理令的形式,签发颁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国务院及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和规章制度。国家、省、市领导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局长焦焕成、省长郭庚茂、副省长张大卫、市长郭瑞民等领导先后就如何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由此可见,公共机构节能在全社会节能中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各级公共机构务必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政府机关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紧迫而重大的课题。搞好节能工作,有利于减排降耗、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就我市的情况来看,能源保障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我市是一个能源短缺的城市,地下矿藏不多,所需能源大多需从外部输入。因此,贯彻好节约能源的方针,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做好节能工作,是公共机构的责任所在、发展所需。目前,行政运行成本过高,行政管理费用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我市来看,公共机构在用电、用水、用油、办公耗材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浪费现象。行政运行成本过大,不仅增加了财政负担,挤占了社会公共资源,而且对政府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我们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高度,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对全社会节能具有重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全社会和全体国民共同努力,公共机构特别是政府机关,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者、组织者,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导向效应。“十二五”期间,单位能耗要下降16%,而今年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下降4%,要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政府机构,从自身做起,把建设低碳生活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尽快改变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能耗增长速度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带头作用、表率作用和示范作用,广大机关干部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把节约能源作为一种态度、一种习惯和行为规范,自觉做好节能工作。

二、突出重点推进公共机构低碳新生活

(一)节约用电。节约用电、控制电耗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关键。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养成人走灯灭的好习惯;减少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使用完毕及时关机,断开电源;提高办公楼电梯运行效率,提倡楼内三层以下步行走楼梯;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合理设置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大力推广节电新产品、新材料,逐步更新改造能耗高的设备。

(二)车辆节能。目前,少数单位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用车随意性大,公务用车使用成本明显高于社会车辆,公务用车的管理亟待加强。一是逐步建立公务用车档案,控制车辆总量,利用这次公务车辆改革,加快清理超编超标车辆,清退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其它单位的车辆。二是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车辆,逐步淘汰油耗高、环保不达标的车辆,推进单车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加强日常用车管理,减少公车私用,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三)建筑节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贯彻实施《条例》和《民用建筑条例》为契机,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对新建建筑项目,要加大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的规定和标准,努力创造绿色、节能、低碳的办公生活环境。

(四)节能采购。抓好节能采购是从源头抓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措施。认真做好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节能产品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积极探索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外节能产品采购方式,不断拓宽清单外产品节能采购领域,完善清单外节能产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强化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扶持力度。

三、建章立制推进公共机构低碳新生活

(一)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国务院授权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制定节能考核评价办法,明确目标,把节能工作总体目标和节能降耗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单位“一把手”要对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尽快完善工作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是制定节能计划目标,实施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的基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建立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统计的范围、周期和要求;公共机构要尽快落实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加快建立能耗监测体系。

(三)建立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单位、不同系统能源消耗的水平和特点,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制定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要根据能源定额,制定相应的能源消耗支出标准,用财政措施强化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的约束力;定期对公共机构执行能源消耗定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消耗排名公示;加大能源审计工作力度,对超出定额的,要求其做出说明,并责令整改。

四、强化保障推进公共机构低碳新生活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关键。各级公共机构要确定本单位节能工作负责人及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快制定本单位的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推进节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开展全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进行节油、节电、节水等节能技术技巧培训,普及节能技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知识竞赛、征文、访谈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条例》和《办法》的行为,重点查处违反节能规划编制、能源统计、能源审计等制度的行为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等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全力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创造公共机构低碳新生活。

(作者系信阳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