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信职改)为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2006年,我省就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出台了倾斜政策,对年满50周岁或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30年以上的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对在农村中小学连续从事教学工作30年以上,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教学效果优良的一线教师,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

五年来,我市各级人事职称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广泛宣传政策,畅通申报渠道,积极引导、鼓励、帮助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未评定职称的教师申报相应的职称。通过职称评定,对广大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以及长期在农村基层一线教学岗位上所做贡献予以客观公正评价,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村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热情。

这项政策实施五年来,深受我市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好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350名教师享受到政策优惠,其中评定中学高级教师505人,中学一级教师295人,小学高级教师4797人,直接认定中学一级教师23人,直接认定小学高级教师7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