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谭立武)去年以来,信阳市3344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都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委会在对村级各项事务实施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运行中也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经过信阳市纪委多次调研和论证,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在不增加编制、人员经费的前提下,建立了村务监督服务中心。

村务监督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乡镇纪委副书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村务监督服务中心牌子挂在乡镇纪委,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

村务监督服务中心有六项职能:一是管理职能。二是服务职能。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等。三是培训职能。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四是监督职能。受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投诉,防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作为、乱作为等。五是保护职能。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纪、依规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保护其不受陷害、打击报复。六是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

目前,信阳市217个乡镇(办事处)已全部建立村务监督服务中心。所有中心均达到“六有”,即有人员、有地点、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职责、有工作台账。

信阳市在各乡镇(办事处)建立村务监督服务中心,不仅创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同时也完善了村级民主自治制度,确保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健康运行。有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