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版)不可能仅靠某一个职能部门去解决,检察机关必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

三、把握规律,构建公正的矛盾调处机制

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一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但要严格依法办案,更要注重化解与案件关联的社会矛盾,不能将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要把化解矛盾当作执法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涉案的矛盾没有得到化解,执法办案的任务就没有全面完成;二要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使执法办案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不能就案办案,既要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要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要切实把握矛盾纠纷规律。把握规律就能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结合。在执法实践中,要注重创新监督方式,提高检察执行力;要加强析法说理,提高司法诉求解决力;要坚持执法为民,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四、保障民生,健全完善的权益保障机制

一要加大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对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要投入更多、更大的精力去查办,通过查办案件来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二要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具体到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就是要对严重刑事犯罪罪犯依法予以逮捕,对轻微刑事犯罪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要把逮捕的必要性作为逮捕的重要条件予以充分考虑;在公诉工作中,对轻微刑事犯罪,要坚持可诉可不诉的原则,依法运用好法律赋予的不起诉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三要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在民事行政监督工作中,既要关注案件的判决、裁定是否公正,也要关心涉案矛盾是否得到化解。对于矛盾得到化解、案结事了的,即使裁判存在问题,不可轻易启动抗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