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为有效遏制民事执行中的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日前,罗山县法院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促进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探索审执对接,建立审执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立案阶段,该院通过诉讼风险提示、诉前财产保全等措施,建立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事先控制机制;审判阶段,通过各种信息预测案件执行的难易及被执行人可能规避执行的行为,对可能导致执行难的因素进行稳控,为案件执行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积极争取支持,建立执行对话机制。对重大影响、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该院邀请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法委、信访等部门人员参加对话会,争取该县党委、人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与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邻里、重要朋友和所在基层组织负责人对话,争取其协助做好被执行人的工作,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三是整合集约资源,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该院联合县纪检、县监察部门,通过“联席会”的形式,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制裁力度,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密切与该县公安、银行、工商、国土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动员各种力量参与执行,形成执行工作合力。

四是完善制度规范,健全财产申报及财产调查机制。该院出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细化财产申报、财产调查环节,根据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审计执行、悬赏执行、曝光执行等措施,彻底追查被执行人财产。

五是加强执行管理,细化执行绩效考评机制。该院从每一起案件的执行文书送达、执行财产查证、财产委托拍卖、强制措施适用、执行款物发放等环节对执行员进行绩效考核;加强执行队伍管理,对群众反映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