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 柳

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一直是备受信阳市人民群众和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如果现在不治理南湾水库的水,也许我们这一代还能凑凑合合过得去,可是等到下一代、再下一代,那时的水会变成啥样,还能不能喝,真不敢想象。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也得爱护这湖水啊!”很多市民在不同场合表达同一个心声。

5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信阳南湾水库,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被誉为北国江南的一颗‘豫南明珠’,这是我们生活在信阳的人感到最自豪、最骄傲的地方,它是我们信阳的一张名片,我们每一个生活在信阳的人都有义务去珍惜它。南湾湖美,美在其水,水质清澈透明,掬手可饮,为国家一级优质软质水,既是信阳市重要的地方饮用水水源地,又是信阳市80多万居民唯一一个赖以生存的‘大水缸’,我们每一个生活在信阳的人都有责任爱护它。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个‘大水缸’的水质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体凸显富营养化,水藻繁殖、溶解氧降低,水质呈逐渐下降趋势。我们每一个生活在信阳的人都有职责去保护它。”

早在1999年3月信阳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杨国旗、白开木等12位代表就提出了《保护好我们的大水缸》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将此议案作为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由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为进一步加强南湾水库饮用水资源保护,保障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市政府于2007年7月4日下发信政文[2007]117号文件,成立了我市南湾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长郭瑞民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委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此后,我市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

在2008年1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由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领衔的2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议案,被省人大常委会采纳,列入了2008年地方立法规划。

2008年3月,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铁璜为组长的“信阳市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该《条例》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全市人民企盼已久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

《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共38条,从信阳的实际和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现状出发,就立法依据、执法主体、保护范围、保护目标、保护措施、处罚办法等方面作了详尽规定。这是省人大在全省范围内,为保护地方饮用水水源出台的唯一地方性法规。《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出台以后,使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有法可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法规的实施,为此,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意见,并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与此同时,信阳市各级各部门都已开始行动,研究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豫告诉记者:“有了《条例》,相当于有了一把尚方宝剑,再有人污染南湾水,我们就有了执法依据。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将会更加有力、规范,‘豫南明珠’将会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