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根据河南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农机化发展的需要,确定了今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机具种类和范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
河南省农机局、财政厅分配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371万元。其中:息县1000万元,淮滨县570万元,罗山县630万元,光山县560万元,平桥区550万元,商城县460万元,新县180万元,浉河区360万元,固始县1354万元,潢川县707万元。
二、补贴机具种类:限定在《河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范围内,主要补贴以下机具:
1.水稻育插秧机械(在5月30日前报名,尽可能满足补贴对象的需求)。
2.大中型拖拉机。
3.水稻(油菜)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4.种植施肥机械。
5.茶叶机械。
6.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丘陵山区县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的《河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执行。
四、补贴对象及确定办法: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及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补贴,重点支持。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五、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主要程序
1.实施单位辖区内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根据所在县区农机局公布和宣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信息,本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行政村证明,向所在县区农机局申请报名,领取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
2.申请者填写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
3.县区农机局对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名单审查后公示。
4.县区农机局按照补贴对象及确定办法,确定购机补贴对象,并进行张榜公示。
5.县级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共同签发农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县区农机部门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6.享受补贴的农民凭农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在省域内跨县自主选择有供货资格的经销商协商购机价格、交纳差价款购机。
7.补贴机具到位后,补贴对象应及时到县级农机局进行补贴机具确认和核实,采集相关信息。
8.供货方应将购机全额发票交县农机局审核无误后,发还给购机农民。
六、咨询投诉电话:
《河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查询请到本县区农机局或登陆信阳农机信息网、河南农机信息网。
信阳市农机局 信阳市财政局
2011年5月10日
6691167
6691020
15290208766
6653111
2131989
2122953
3931085
6122900
5851574
7712687
8858326
7867717
2986508
2972213
4961199
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信阳市平桥区农机局
信阳市浉河区农机局
罗山县农机局
潢川县农机局
息县农机局
淮滨县农机局
光山县农机局
商城县农机局
新县农机局
固始县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