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根据河南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农机化发展的需要,确定了今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机具种类和范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

河南省农机局、财政厅分配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371万元。其中:息县1000万元,淮滨县570万元,罗山县630万元,光山县560万元,平桥区550万元,商城县460万元,新县180万元,浉河区360万元,固始县1354万元,潢川县707万元。

二、补贴机具种类:限定在《河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范围内,主要补贴以下机具:

1.水稻育插秧机械(在5月30日前报名,尽可能满足补贴对象的需求)。

2.大中型拖拉机。

3.水稻(油菜)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4.种植施肥机械。

5.茶叶机械。

6.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丘陵山区县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的《河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执行。

四、补贴对象及确定办法: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及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补贴,重点支持。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五、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主要程序

1.实施单位辖区内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根据所在县区农机局公布和宣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信息,本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行政村证明,向所在县区农机局申请报名,领取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

2.申请者填写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

3.县区农机局对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名单审查后公示。

4.县区农机局按照补贴对象及确定办法,确定购机补贴对象,并进行张榜公示。

5.县级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共同签发农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县区农机部门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6.享受补贴的农民凭农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在省域内跨县自主选择有供货资格的经销商协商购机价格、交纳差价款购机。

7.补贴机具到位后,补贴对象应及时到县级农机局进行补贴机具确认和核实,采集相关信息。

8.供货方应将购机全额发票交县农机局审核无误后,发还给购机农民。

六、咨询投诉电话:

《河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查询请到本县区农机局或登陆信阳农机信息网、河南农机信息网。

信阳市农机局 信阳市财政局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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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信阳市平桥区农机局

信阳市浉河区农机局

罗山县农机局

潢川县农机局

息县农机局

淮滨县农机局

光山县农机局

商城县农机局

新县农机局

固始县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