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锐)近日我市出租车实行加收1元钱燃油费新规之后,不少市民对出租车司机继续以“四不舍五入”不找零钱的收费做法意见很大,许多消费者向本报投诉,认为既然加了1元钱燃油费,就应该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付费,即使不找零钱,也要和乘客协商才行。
3月25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亲自在市内乘坐出租车作了一次体验。果然,大多出租车司机在“四不舍五入”上都是5.4元收5.5元,5.6元收6元。为此,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乘客和出租车司机。市民李先生说,无所谓那几角钱,司机也辛苦;而王女士则有不同看法,她认为,不应该,几角钱也是钱,有多少算多少。
对此,出租车司机们也有苦衷。很多司机解释说,这样做只是为了简化交易程序,顾客一般提供的是整钞,很难给每一个乘客都找零钱,并不是要牟取利益。因此,“四不舍五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们,客人有的说不用找零钱,但有要求找零钱的,我们就找,按规定是有零钱要找零钱的。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出租车司机以“四不舍五入”的方式来收费,似乎已成出租车行业的“行规”。对此,大多数市民表示不介意,但也有市民对此颇有意见。对出租车这一颇有争议的收费方式,记者电话采访了市运管局出租车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市大多数市民是要求司机们主动找零钱的,而大多数出租车司机也是遵纪守法的。至于“四不舍五入”的说法,其本身就违反了物价管理规定,除非你自愿,否则,司机不找零钱,乘客可以向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