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宣传活动,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以此营造我市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促进消费维权、提升消费信心、服务民生改善、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在此,我代表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界人士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2010年,全市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我们组织全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大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近2万公斤,有效净化了食品消费环境。二是强化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消费热点问题,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565起,涉案金额14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消费环境。三是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力度,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查处重点,持续开展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查处广告违法案件88起,全市主流媒体发布违法广告率下降了17%。四是强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力度,提升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共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1817个,使消费维权工作更贴近日常消费、更贴近民生利益、更贴近人民群众,方便了消费者咨询投诉,提高了消费纠纷调解效率。全年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2310件,调解处理申诉555件,处理举报2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民生改善、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这个主题的涵义有三个方面:首先,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其次,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订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再次,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全市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监管执法职能作用,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以此促进消费,服务民生。二是大力开展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尽心竭力净化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大力开展农村商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家电下乡”商品、手机、节能灯具、建筑材料等商品的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的秩序,保障农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四是大力开展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社区、农村、商场、企业、学校、景区广泛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努力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积极构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长效管理机制。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发展。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商户的支持参与,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将深入推进,为提升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经济增长作出新的贡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