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杰)年幼的孙子遭遇交通事故身亡,伤心的爷爷本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却聚众堵塞公路,抗拒有关行政部门的管理。1月20日,息县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去年11月12日10时许,该县城郊乡农民李树林的孙子在横过S213线公路时,不幸被一辆货车当场轧死。随即,李树林组织家人和亲属把肇事车辆扣留,要求车主给予经济赔偿。同日下午至15日,他又在事故现场搭建灵棚,用农用拖拉机等车辆堵塞公路,不让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并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置之不理。16日上午,他组织30多人,驾驶农用车,带着横幅、花圈等物品围堵该县交警大队,对该大队的办公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树林聚众堵塞交通,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但其认罪态度较好,又系初犯,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