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青云)2月23日上午,我市召开了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长根,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姚启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唐俊华等出席会议。各县(区)分管领导和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通报》、《信阳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信阳市公安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会议认为,2010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公安部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确保社会火灾稳定为主线,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城乡整体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李长根在讲话中对做好今年的消防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具体抓,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消防重点工作督办力度,要在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工作协调上给予消防工作更大支持,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协调配合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推动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公安机关要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出面向当地党委、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支持。
三是责任追究要到位。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紧盯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真正形成人人有压力、层层尽责任的良好局面。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各级政府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亡人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