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都定期举办信访接待日活动,一些有疑难问题的信访人都能依法、有序进行信访,各级部门也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积极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但是,仍有极少数信访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听接访人员的劝解,采取偏激行为,堵门、堵路,破坏了我市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不但无助于所反映问题的解决,而且也干出了违法的蠢事。法律对合法、理性上访者是“保护伞”,而对违法信访行为却是一道“紧箍咒”。由此可见,违法上访的做法害人又害己,实在不可取。
一个法制社会,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维护,广大群众应树立“有理不胡闹、违法要处罚”的意识,以合法、理性的方式到各级信访部门表达个人诉求,通过正规的渠道反映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对待每一名上访者,积极解决他们的问题,共同为建设和谐奋进的新信阳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