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成祥)在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中,浉河区不断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区、清洁家园为目标,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率先推行了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制度,该区每年拿出100余万元为158个行政村每村配备一名卫生监督管理员,实现农村卫生公共服务链条有效延伸,有效地保护了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整洁,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

为把这项利民的好事办好,该区在推行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制度中,坚持“区聘、乡管、村用”的管理原则,所有的卫生监督管理员均以自愿为前提,必须热心公益事业。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工作;乡(镇)负责落实选聘具体工作和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在村党组织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全区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工作已经形成区、乡(镇)、村三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服务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格局。

该区把保证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队伍质量,作为推动此项工作制度落实的重要措施。一是把好入口关。所有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人选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确定,选聘有一定业务能力,能干事、会办事的本村农民自愿担任。二是把好考评关。对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和三年一次任期考核,综合考评其履行职责、监管能力、工作态度等。三是把好待遇关。将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直接纳入区财政管理,解除其后顾之忧。四是把好管理关。实行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员动态管理,并纳入村干部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并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