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卫东 罗明海)自市检察院召开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固始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该院高度重视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作为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作为检察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院工作的重要渠道;把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作为推动固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作为执法为民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不断丰富代表联络工作内容。该院始终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对待人大及其代表对检察工作多种形式的监督。

三是积极完善机制,确保代表联络工作正常开展。该院把紧紧依靠人大和人大代表开展检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该院制定完善了《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汇报阶段性工作和经常性联系沟通要求,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在加强“两会”前与人大代表联络的同时,更加注重平时多与人大代表联络沟通,使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转变;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还注意围绕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检察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和加强联络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使检察工作更具体、更广泛地接受监督。

四是积极采取措施,增强代表联络工作实效。该院不断创新联系方式、方法,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联络工作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定期主动向人大代表赠阅反映检察工作的《检察日报》、《检务公开手册》、《检察工作要况》、《检察信息》等报刊,为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提供重要窗口和重要途径。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廉政监督员,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