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锐

近日,一条新的关于房屋租赁的《办法》出台,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此规一出,“蚁族”开始发难,说是人均租住面积增大,会出现现有出租房减少,从而导致房屋租金上涨。

来信阳打工的张女士说,合租的话房租肯定会便宜一些,现在这个《办法》是不是就不能合租房子了。像我们在外打工都希望能和同伴合租房子,减少房租费压力。

据了解,新《办法》实施以后,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办法》旨在限制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分割出租行为,对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合租行为并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办法》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住房进行合租。

又有一些人则认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所禁止的那些行为已经在一些居住小区产生不良影响,比如对居室空间进行随意分割,危及了房屋质量;出入的人员多而杂,小区也不安全。市民王大妈认为,小区外来租房的人越来越多,对小区治安肯定会有影响。

新《办法》对市民担心的问题有明确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禁止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如果出租人违反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在房屋中介公司记者了解到,像用1000元租下房子然后再进行分割重新出租的并不多见,在信阳分割房子出租的比例很少,经过房屋中介公司租房的,双方在合同上都会写上不能私自改造。

有关专家认为,租房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仅靠行政限制无法解决。从目前看,管理部门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基本上是失控的”。现实中随意提高房租的比比皆是。

房屋中介公司说,新《办法》出台对房屋租赁影响不大,信阳合租群租的人不多,房东签了合同后,房价上涨的情况不多,因为之前签的有合同,所以一般都是合同到期才涨价。

新《办法》的出台,对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市民也希望通过这个新《办法》的实施,能让信阳的房屋租赁市场更加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