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富
“温暖全社会”,“温暖在四季”,“温暖人心里”。诸如此类的词语,大多表达了困难群体对社会爱心的期望,对党和政府体恤民情的渴盼。于是,便有了节日“送温暖”的约定俗成,尤其是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到来之际,各级党委、政府更是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让广大人民深切地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阳光,笔者也亲身经历了这种动人的场面,并一同享受着这种“送温暖”的感动。
然而,当笔者看到近期刊登在民生新闻栏目上《群众对“送温暖”有“五盼”》的读者来信后,又有了别样的感慨。在读者的“五盼”中,最核心的是一盼送温暖“常坚持”:以往一些地方的“送温暖”,往往都集中在元旦、春节期间突击进行。殊不知贫困群众的困难并非都在这个时候才有,“送温暖”活动不能“过年才到,年过便走”。对贫困群众更多的是要注意平时的关心和照顾,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及时送去党和政府的一份关爱,让“送温暖”活动做到经常不断,变“年终关怀”为“终年关怀”,使困难群众能时时刻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常坚持”和“终年关怀”说得好。为什么对这种说法加以肯定?并不是说每逢大的节日不需要“送温暖”活动,恰恰相反,而且应当开展的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形式多样。如此,可以让广大人民切身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会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实践,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对贫困群体的诚挚关怀;为何又说这种“送温暖”形式有不妥之处?症结恰如读者所言“过年才到,年过便走”。这种“雨过地皮湿”式的“一阵风”、“形式化”、“秒温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致富问题。怎么办?根本办法就是“常坚持”。所谓“常坚持”,就是把“送温暖”活动纳入一年四季、每日每时的具体工作之中,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之中,纳入“台账式”管理、针对性帮扶的日常实践活动之中,纳入送科技、送项目的“造血式”产业脱贫工作之中。倘若一年365天都能开展常态化的“送温暖”活动,贫困群众何愁不能致富?而党政干部也就不需要在节日临近时忙的不亦乐乎了。
坚持“送温暖”活动的常态化,还能解决读者来信中提出的许多弊病,比如“送得准”、“静悄悄”、“降成本”、“挖穷根”之类。因为,有台账,就会送得准;常态化,就会静悄悄;工作中,就会降成本;“造血式”,就会挖穷根……把“送温暖”融入具体的日常工作中,了解了民情,体察了民意,开启了民智,解决了民困,温暖了民心,既达到了“送温暖”的目的,又切实提升了党和政府的为民形象,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