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狠抓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干警所办的案件要“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采取注重证据,看重管理,着重程序三项举措,确保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证据因素,确保所办案件证据确实充分。该院要求,在办案取证中,注重收集证据,重视审查判断证据,对证据采取外调人员取证,主办人员审查,科长、局长严格审核,全局干警通过辩论对证据质疑,主管检察长提出指导性意见后,再列出补查提纲,进一步补充完善。干警在工作之余加强刑事理论研究,在办案中加强司法实践研究,在依法、全面取证的基础上,进行三步递进式论证认证。

着重程序把关,确保所办案件程序合法有效。该院要求干警树立“侦结并非了结”的思想,全程为所办案件负责,力求全程审查把关;实行全程互动,在各个诉讼阶段互相配合,确保案件质量。

加强监督管理。该院运用目标责任管理方法,将办案目标任务量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对大案、要案或一般案件,分类设立不同的管理目标;运用安全保密管理方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健全安全防范机制;运用绩效考核管理方法,以动态管理为主线,分类分级量化工作目标,对案件质量进行全程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