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小平 陈 杨)今年以来,淮滨县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结合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创建规范型法院,使法院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
建立完善机关管理机制,强化法院日常管理。该院建立健全督察通报制度,对重点工作落实、上下班及请销假情况、车辆管理和信访接待等进行日常督察和定期通报,全面规范干警日常行为;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力求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周一学习制,全院干警每周一集中学习一次;严格落实经费报告制;严格落实警车管理制,办公室为警车管理监督部门,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对院里警车实行专门统一管理,必须由主管副院长审批后方可用车,周六周日将车辆封存在院内。同时坚持日督察、周小结与月通报相结合,由院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每天对全院出勤情况、工作纪律、庭审规范和信访接待等全面进行督促检查;每周星期五下午,全院各部门对一周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总结得失,并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每月对各部门审理案件数、审判质量、后勤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建立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该院建立健全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监管工作。成立了审判质量监督评查管理领导小组,由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具体实施评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了《淮滨县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对审判流程管理指标、违法审判和错案认定指标、法官岗位目标考评指标等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更新管理理念,实现四个转变,即在监督理念上,变事后监督评查、被动纠错为主动监督、即时救济、重在预防、力促审判人员提高素质;在监管机构上,变年终临时抽调人员开展案件评查为常设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专门监督管理;在监管范围上,变注重结果为既注重结果又注重过程的全程监督;在监管方式上,变静态为动态,从静态评查案件审理结果,向对审判活动同步监督、检查、评价,实现立案巡查、案中督导、案后评析,指引并规范审判行为的动态管理转变。
建立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强化绩效管理。该院制定了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明确责任,根据上级法院和县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每年年初制定全院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分解细化各部门和每位干警全年的目标任务,同时通过量化考评,奖优罚劣。按照院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围绕人均结案、调解、上诉、发改、信息调研等重点指标,采取月积累、季统计、半年初评、全年总评的方式,对全院各部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定等级,作为个人和部门立功受奖、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调动全体干警工作积极性。
通过强化管理,该院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率同比大幅度降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100%,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和解率为81.3%,民事案件调解率为78.6%,网上开庭直播工作位居全市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