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黄立鹏

近年来,光山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关怀下,先后获得省级五好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特别是2007年院领导班子调整以来,发扬“逢先必争、逢冠必夺”的精神,在2007、200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中,两次被评为先进检察院,连续三年在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并成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获得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共15项,有55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1人荣获个人二等功,24人荣获个人三等功,1人被评为“感动信阳十大检察官”。

一、着力创建优良法治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提出“大招商、招大商”,我院率先制定了《关于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服务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共出台10条措施,光山县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加强服务联系外来投资客商工作,与辖区天瑞水泥等6家外地客商企业结对子,发联系卡,全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改进涉企案件执法方式方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努力做到执法办案既符合法律要求,又促进企业发展,收到了招商、亲商、护商、安商的良好效果。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执法办案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今年以来,我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1人,提起公诉231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批捕74人,提起公诉57人。重点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涉黑犯罪嫌疑人19人。今年我院审查起诉胡良元等1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针对案件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涉案人员多、作案次数多等特点,我院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与此同时,我院积极探索完善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执法新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民事矛盾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的依法从宽处理力度,做到既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依法决定不捕4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人。我院积极构建以“风险评估、分级预警、分级管理”为内容的立体化涉检信访防范机制,着力防范、减少矛盾;建立健全首办责任制和领导接访、下访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等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面推行检察长包案责任制、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执法违法、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或息诉罢访不力行为的追究力度,全力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6人次,连续八年保持了赴省、进京涉检上访“零”记录。我院化解涉检上访的做法先后被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推广。

三、着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职能和服务的结合上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我院积极参加“平安光山”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积极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打击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积极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和教育力度,目前,我院有2名干警被聘为法制副校长,今年以来,共组织2次法制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网络。积极探索在矫正机构内设置检察官办公室、对口帮扶矫正对象和推行“驻派出所检察日制度”,预防监外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我院的创新作法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和肯定,派人来我院开展专题调研。

四、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强劲发展势头。

在突出查办职务犯罪中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今年以来,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7人,其中,贪污案件5件9人,贿赂案件4件4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4人,大案7件,占立案总数的77%,已作有罪判决10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10人,均为滥用职权案件,其中立案查处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4件9人,科级干部4人,已作有罪判决10人;查办了县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杨某某涉嫌挪用医保资金300余万元案,县市场服务中心有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在全县有影响的案件。一是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我院自侦案件特别是反渎职侵权工作,一举扭转了去年的被动局面,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实现三个100%,得到省检察院反渎局的充分肯定。二是实行“两介入一跟踪”制度,实现“侦技捕诉”一体化。自侦案件在立案前,由侦查监督部门介入,对案件证据进行把关、指导;侦查终结前,由公诉部门介入,对案件证据进一步把关、指导;提起公诉后,自侦部门及时跟踪案件办理,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列席参加审委会,试行量刑建议确保有罪判决。通过采取该项措施,我院自侦案件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下转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