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春节临近,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罗山县法院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涉及农民工执行案件落到实处。

完善执行风险提示制度。在立案时,该院导诉法官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提示书及财产保全提示卡,温馨提醒当事人诉讼、执行、财产保全应注意的事项及存在的风险,从源头上预防执行难问题。今年以来,该院在立案阶段避免非理性诉讼26起,进行诉讼财产保全8起,涉案标的56万元,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执行难问题。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该院成立以执行局为龙头,法警队、行政庭及基层人民法庭为辅的执行网络。同时,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与县公安、纪检、银行、房管、土管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协调机制,统一协调解决执行难问题。

建立执行救济资金。为了解决经济困难申请人生活急需,该院向县委作了建立执行救济资金的专门汇报,得到了县委的支持。今年以来,已发放救济资金35000余元,有9位当事人从中受益。

采取执行案件周汇报制度。该院每周安排专门时间听取执行工作情况汇报,逐案听取汇报,针对未结案件逐一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长期以来未能执结的案件,限期执结,对解决执行难和难执行的问题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采取督办制和换员执行制。该院执行局局长依照排查情况,逐案阅卷,逐案督导,对部分工作态度消极、执行措施不力、办案作风拖拉的执行干警,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发出“督办令”限期结案,对未按时执结的实行换员执行。

对中止执行案件实行说明制。针对执行案件中一些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案件产生的不理解、不接受的情况,在执行局建立了中止执行案件说明制度,就中止执行案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理由,争取理解。